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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榜样】刘东玲:牢记初心使命 爱岗敬业奉献

发布时间: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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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玲,女,1987年0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德州学院法学院院长助理。多年来一直秉持“用真心、热心、诚心服务师生”的理念展开教学、科研、管理工作,2020年被评为德州学院优秀班主任,2019-2021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牢记初心使命,忠于教育情怀。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党员干部,她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她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关键时刻顶得上,在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同时,多次承担了学校核酸检测志愿者、学校隔离点值班、校门口值班等疫情防控紧急任务,用心用情服务师生,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言。

坚持立德树人,创新教学改革。作为《管理学原理》课程的主讲教师,她积极进行课程体系重构与课堂教学改革,探索项目式教学方法,在为学生讲解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她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先后参与主持山东省教改项目1项、校级教改项目8项、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项,撰写教研论文多篇,获得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1项,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比赛二等奖1项,山东省职教评奖获奖多项,指导学生获得哲寻杯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二等奖1项。

立足基层一线,传承科研精神。作为法学院负责科研工作的院长助理,她一方面带头潜心科研,不断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与能力,先后参与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市厅级项目4项,校级科研项目3项,市厅级获奖1项。另一方面,她认真研究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法学院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思考完善、细化奖惩机制,积极推进学院科研团队建设。2022年上半年法学院9项调研德州项目、4项横向课题项目成功立项,到位经费70余万元,还有4项被推出学校参与国家社科、山东省社科等项目的评审,单位科研实力与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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