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
政法系始建于1979年,现设思想政治教育、法学2个专业。设有思想政治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理论法学、民商法学等6个教研室。拥有设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电教室、资料室、模拟法庭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场所。
该系现有教职工38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6人;教师中博士3人,硕士18人,律师 3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3人,山东省第一届高校教学名师1人,校级学科带头人2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5
人分别获省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先后出版著作、教材 113部,发表论文478余篇,主持和完成校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31项,开发计算机软件1项,其中省社科规划项目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7项、市级3项,校级15项。其中多项成果获省、市级奖励。2005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再创佳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考研上线率为55.13%,法学专业为26.67%。多人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央党校等国内名校的研究生。
多年来,政法系已为社会培养政治、经济、管理等各类人才3600余人,培训各级干部300余人,为德州市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类 学制四年 本科 法学或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并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和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和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与科研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法学概论、经济法、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教学论等。
法学专业(学制四年 本科 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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